合同期内结婚 被用人单位解聘
楼主 2020-10-09 22:52:32
原标题:合同期内结婚 被用人单位解聘
合同期内结婚 被单位解聘
何女士:我是民办幼儿园的员工,与该幼儿园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2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月工资2500元。2012年10月5日,该幼儿园向我出具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内容是我违反了该幼儿园《员工手册》中的“合同期内不准结婚”的规定。请问,幼儿园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否成立?
钱律师:该幼儿园《员工手册》中的“合同期内不准结婚”的条款违反我国《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的规定,是无效的。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据此,你可以要求幼儿园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幼儿园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租期5年
房东要求一次付清房租
左先生:我与王某签订了一份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但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现在房东要求我一次性支付全部房租,请问有法律依据吗?
钱律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双方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租赁期限不满一年,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房东的要求没有依据。
租借别人营业执照
出现问题谁担责
姚女士:我女儿在一家小商店买了吃的东西出现了食物中毒,花了5000元钱,我找小卖部的老板要求赔偿,但他说营业执照是租借别人的,自己不负责赔偿,让我找营业执照持有人索赔,他说的有道理吗?
钱律师:首先,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或租用、借用他人营业执照是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所以,你可以向卖给你女儿东西的人索赔,也可以向营业执照持有人索赔。
拖一两天交房租
被房东扣400元押金
董小姐:我租房的时候,交了一个月的房租1350元作为押金。半年后租房到期,可是在向房东拿押金的时候,房东以每月没有按时交房租(有时候忘了,拖了一两天)为由,从押金里扣了400元,当时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里没有这一规定,请问房东这样做合法吗?
钱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房东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租赁合同没有说明,并且你已经支付了足够的房租,即使是之前拖欠房租,但房东并没有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已得到了房东的允许。房东擅自扣除你的押金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协商解决或采取法律途径要求他退还押金。
签了意向协议不去上班
约定的违约金有效吗?
胡同学: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去年10月的一次招聘会上,我与一家企业达成了就业意向,签了份就业意向协议,约定毕业后到该企业工作,签协议时约定3000元违约金条款。现在由于家长极力反对,我不能到那家企业去了。如果该企业向我索要违约金,我该怎么办?
钱律师:我国法律不允许劳动合同中出现以限制人身自由为目的的违约金。你现在只是和该单位签订了就业意向书,尚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因此,你只需要在合理期间内通知该单位要求解除该协议,该单位就无权要求你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了。律师观点,仅供参考。
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赵丽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南京大学法律本科毕业,法学学士。从事多年法律工作,具备精湛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自执业以来,先后代理了大量民事、经济案件,成功代理多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并致力于公司法、劳动法的研究。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经济纠纷、工伤赔偿。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分为民事、刑事、知识产权、金融证券、建筑房地产五大部,在盛佳大厦八、九、十层拥有1500多平方米装饰一新的办公场所。该所有政法大学博士四名作为带头人,带领全所71名专职律师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法律服务,先后担任150余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咨询电话85835723。
今日上午9点—11点,赵丽律师将做客晨报,接听热线为市民解答法律方面的疑问,市民可致电85773333咨询。
来源:燕郊信息港网友